浩瀚馨语IP属地:内蒙古·巴彦淖尔 发布于22分钟前
但值得注意(🤒)的是,南都记(🚝)者接(🔦)到报料指出,周亚平作为音集协代理总干事,同时(💊)也(ye)是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(下称(cheng)“鸟人公司”)的(🥜)控股人兼总经理,“周(⛄)亚平左手通过鸟人公司在全国起诉好(🎴)几千家,获利数千万;右手则通过音集协(🍥),向收取版权收费”,一名报料者称。 南都记者查询天眼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,近年来(lai)由(📇)鸟人公(gong)司向等娱乐场所发起的版(😧)权诉讼高达千(📕)余起。 “鸟人公司(👶)是(🧘)音集协的会员,其音乐作品版权理应由音(yin)集协代理,那么应由音集协负责向索赔”,上述报料者称,“鸟人公司向索赔的费用必然是归周(zhou)亚平个人公司所(suo)有,而无(➕)需纳入(⛪)音集(🐓)协的账目,此外鸟人公司向发起的大量诉讼最终以和解收尾,和解的(de)代价也必(bi)然是向鸟人公司交钱,因此可以看(🎈)出周(🐙)亚平(🆚)利用职务之便(bian)为其个人公(🤱)司谋取私利。 ”南都(🍭)记者留意到,年月日(ri)中国裁判(pan)文(wen)书网公布的一份民(min)事判决书显示,鸟人公司要求一家会所停止对《家在(🔞)东北》等首音乐电视作品的侵权,并主张每首歌元的(de)赔偿费(fei)用。 关于(yu)究竟应(ying)由音集协还是鸟(🐪)人公司发(🔈)起诉讼的矛(mao)盾在这一案件中也有所(suo)体现:上述会所辩称:“根据《著作权集体管理条(📲)例(li)》第二十(shi)条规定,本案原告应(ying)为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;本案中鸟人公司仅为《好歌天天唱》的制作人(ren),并非原著表演人及(ji)创作者,是否享有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无(❄)证据证实。